夜魔身体防御不高,如果他的敌人皮糙肉厚而且身穿甲胄,那么即使可以通过天赋的真实伤害伤害到敌人,也难以迅速致命。
后面,要想办法提高力量和体力属性了。
“咔”卧室门开了,秦辉打着呵欠出门,见陆无精神抖擞,衣着整齐,有点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嘿嘿,陆兄弟,你起得可真早啊。”秦辉笑容憨厚。
十分钟后。
陆无等人收拾好各自物品,坐在残破沙发上,商议起来。
“根据我对原著的了解,主角罗伯特每天的生活极为规律,上午他会带着他的爱犬Sam一起四处捕猎,而每天正午在南街海港播放广播寻找幸存者。”陆无说着,拿起水瓶喝了一口。
“我有两个方案。”陆无放下水瓶,右手搭在一根断裂椅子腿上,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
“第一,我们可以在正午十分赶到南街海港,装成之前在纽约艰难求生,最近才听到广播赶来的幸存者。”陆无说罢,似乎想到什么,嘴角翘起,似笑非笑。
“第二个方案,我们先找到罗伯特,先不露面,在他的必经之路上找到一个夜魔巢穴,进去引起夜魔的骚乱,装作寻找物资时不小心惊动夜魔。”
“罗伯特一直在寻找幸存者,见此情景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我们就顺势装作在他的帮助下逃脱险境。”
说到这里,秦辉两人均是眼前一亮,接着陆无的思路推测,“如果我们主动找上,说不定罗伯特会对我们非常警惕,毕竟现在早已不是法制社会,我们将更加难以取得他的信任。”
而如果是“碰巧”撞上,并且救下陆无等人,那么陆无等人说出自己“悲惨遭遇”后,罗伯特戒心将大大降低。
两个方案各有优劣,如果直接去找罗伯特,无疑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取信于罗伯特,而引诱夜魔则需要深入夜魔巢穴,更加危险。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陆无说完,看着秦辉两人,看似在等待他们选择,实际上他已经决定了,要用方案二。
去讨好他人取得信任不是他所擅长的,他也不愿意那么做,能够用手里的剑解决的事,他从不会选择去废话。
想要变强,首先就要有强者之心,如果连一点点危险都不敢面对,那将来的成就也不回头太高。
陆无早已决定要不断攀登强者之巅,他的心坚如铁石。
秦辉两人小声商量了一会,不多时,秦辉过来笑着搓了搓手,“我们决定了,方案二。”
纽约街上。
一名身材高大的黑人男子牵着一条雄壮的德牧,漫步在街上。
男子留着平头,身穿一身黑色西装,背后背着一条M4A1RAS卡宾枪。
阳光明媚,照在他的脸上,使他露出惬意的神色。
这名男子就是剧情主角罗伯特.内维尔。
“Sam,那边有羚羊,我听到了羚羊奔跑的声音。”罗伯特心情不错,如果能打到一只羚羊,就可以好好饱餐一顿。
末世已经两年,储存的食物除了罐头以外几乎全部都已不能食用,打猎不仅需要高明的枪法,还需要运气。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新鲜的肉了。
罗伯特松开牵着Sam的绳子,这条忠心的德牧顿时欢快地围着罗伯特转了两圈,随后便准备朝罗伯特指的方向跑去。
“嗷!”
可怕的吼声传来,不远处的羚羊一下受惊逃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