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后,我再告诉你。”林谦摸了下他的脸。掌心有汗。
“你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林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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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后,萧雷一行人从店里出来。不过才七点钟,天还没有彻底黑透,几人对着车流涌动的大马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聊着聊着几人又来了兴致,有人干脆提议再去喝两杯。
反正时间还早,这个提议连洛雪扬都没反对。只有萧雷说是身体不舒服,先走了。
谁都知道是借口。
洛雪扬也知道。不过他还是没开口留他,尽管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直到几人在最近的酒吧坐下来,众人还是觉得不可思议,“笔落,你竟然没留他?”
“是他自己要走的。”洛雪扬说。
是他不想留下来,他还要去逼他做什么。
吵了那么多次,挣扎过,也思考过。他已经自私了那么久,也该为他考虑一次了。如果像他说的他真的让他这么痛苦,那就放他走吧。
“别开玩笑了,你真的能放弃阿雷?”没人相信。
“为什么不行。”
要忘记一个人其实并不难。有个很靠谱的说法,忘记一个人的时间,差不多等于两人在一起的一半。如果这么算的话,只需要四年而已。
他曾经尝试过一次,本来已经快成功了。
第一年他在气头上,第二年他忙着见异思迁,第三年他的所有见异思迁均告失败,到第四年的时候,他已经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
可是有一天他忽然很想喝酒,喝得烂醉的时候他又什么都想起来了。他的脸他的声音,甚至最后一次吵架时,他摔门离去时最后一眼望见门缝里他遮住眼睛的样子。那一刻,那颗他以为不会痛的心又开始痛了起来。无边的思念像是要将他凌迟而死。
那天是萧雷的生日。
他只好回来。因为他觉得再不见他真的要死掉了。功亏一篑。
没关系,现在只要回去把剩下的半年补上就差不多了。如果还是没用,无非是重新在等个四年而已。时间过得很快的。洛雪扬心想。
“唉,好不容易见上你一面,结果你又要走啊!”
他们也是才知道他明天就要走的消息,一个个都很吃惊,毕竟他们都听说他才回来不久。
“你还说什么想要来看一眼你当年建立的社团,结果你根本看都没看嘛!”
“我还以为你要回落金社呢?”
洛雪扬只是喝酒,有些事没必要说出来。他不过想要找个借口,在离开之前见他一面。
“不过你要是想回来也没戏。虽说你是前任社长,现在除了我们这些老家伙,估计社里也没人认识你了h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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