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描写这角色的性格,大气疏阔,坚定豪迈。就是这明显现代白话的小说选段,配上横排的繁体字,搭配略怪异,莫非此地是类似于当年港澳台的文化背景?
纸片的下半截明显是被撕开的,最后几个字甚至被撕掉了。
连姨死活不肯让他拿着看,只是帮他身后垫了个软枕,供神似地小心翼翼地双手托着那纸片在他跟前,离他足有三十多厘米。程尘脑袋往前凑,连姨忙将纸往后缩,生怕他喷了半丝气上去。
不知是不是眼花,他总觉着那段字上隐隐有着金色的流光。他歪过脑袋,换个角度看,使劲眨眨眼,咦?还真是有非常淡的金光隐隐衬在字墨之间,这是什么高档墨水,还带3D美图效果的?程尘内心感慨,对这点歪的科技树还是有点略觉浪费。把字弄得这么漂亮有用?给文青们显摆么?还不如开发个全息显影仪、3D游戏机什么的。
倒是这字,越看越亲切,越看越喜欢,心头都痒痒的,恨不得把这纸塞进心窝窝里。咦,他前辈子嗜好看小说电影,爱听音乐,可也没喜欢一副小字到这份上,莫非……我是个深藏的文青?程尘有点惊。
还不到两分钟连姨就手忙脚乱地收了那张纸,装盒打包再塞进柜子最角落里,这才像是完成了什么重大使命似的,俯身在程尘耳边用蚊子都快听不到的声音,悄悄说:“这就是你的原书,尘尘的原书,记住了,字可以慢慢学,纸一定要认识,别认错。尘尘记住!千万记住咧!”
要不是程尘的眼神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就这么远的距离,这么点时间,他想看清纸上写着是什么都难!
只不过,现在他顾不上吐槽,完全震惊在自己的新发现里了。
卧了个槽!穿越果然有金手指,他这是有超能力了!
刚刚才发现,瞥了那么一会儿的小纸片,他完全记住了!
不是说记住内容,虽说就那么几十个字,要一字不差的背出来,以以往的经验来说,也得要那么几分钟。但现在,他脑海里根本不是背内容,而是像照片似的,将那张纸片完全存储了起来,只要一回想,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张纸片的“图”,那怕一丝小花纹,一个笔划都清晰可见,就像是“原件”被2D超清全彩复印了一份存在了脑袋里!
急着私下验证,程尘打了个哈欠,说:“睡,睡!”
连姨忙帮他安顿好,出去了。
程尘翻下床,伸手想掏出连姨藏在柜子里盒子,无奈这五根手指完全不听指挥,剪刀石头布最多出两招,连那竖两根手指的“剪刀”都做不到,更不用说掏柜子没钥匙开盒子取纸片这种地狱级高难动作了。四周望望,再没有一张多余的字纸。
这也太“干净”了!连张广告纸都没有,这可怎么验证到底是他过目不忘,还是对那小纸片爱得太真?
四周打量一番,他决定拿实物当对照组,对着一只水墨的瓷杯,定睛看了十几秒,闭上眼,回想细节:杯子,白色,有水墨花纹,有七朵,还是八朵梅花……
不对!完全没有那有奇妙的照像的感觉。
程尘并不气馁,又拿屋里的东西一一试验,结果并不理想,无论是桌子、柜子、床,还是日用物件都只是正常地“看到”,并不能有那种照像式的记忆。似乎他并没有得到异常的天赋,难道真是对那小纸片爱得太深了?
摸摸下巴,他拧着眉毛放空眼神,无意间瞥到了床那头的病况记录卡,忽地一激灵,一闭眼,脑海中清楚地浮现了那张写了几行字的灰白色卡片:程尘,男,15岁零3个月启灵,原书《重楼》,双主角之一,72序72,灵合度待测。
果然,有字,或者说人为记录了信息的东西,能被他以“图片”格式记录!
那么……他以前看过的,浩如烟海的书籍、电影,甚至音乐MV?
程尘坐在床沿,紧紧闭着眼,心神起处,他前世曾苦背牢记的,读过的,浏览过的,甚至不经心瞥到过,但早就忘却的……就像那或幽暗,或明亮的星辰,远远近近,疏疏密密地分布在仿佛宇宙的广袤识海之中,与他的心神相连。
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他能感受到那些曾经“看过”的记忆,那怕绝大多数早就遗忘在某个记忆细胞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