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乎在开庭前的每次审讯中,执法人员都要义正词严地追问,他都说在楼道中动手推搡罗虹的时候,没有想到罗虹会被推倒下去,她的脑袋会撞击到石材玄关上,脑骨会被撞烂等等。审讯他的干警却疑惑地问他,既然妻子罗虹要上楼,而且已经上到了那么高的地方,何以不让她上去?这是一;两人生气,到楼上一样可以继续吵嘴斗架,为什么要在狭小的楼道中打斗?这是二;当时两人站在楼道处,那地方距楼下地板的斜坡有三米五,共十六个台阶,楼下边正冲楼道的就是石头材质的玄关,地板也是坚硬的石材做的,难道他就没有想到,一个血肉之躯,从那么高的位置上被推下去,会有什么恶果吗?
每当执法的干警审问到这种问题时,栗致炟的心就虚起来,额头上就直冒汗,因为他没有说实话。他不敢将实情抖出来,他不能把陆雯亮出来。那天若不是陆雯就在楼上,他肯定不会阻拦罗虹上楼。是啊!两口子生气,别墅那么大的空间,在哪里不好磨牙斗嘴,甚至拳打脚踢,何以要挤在又狭窄又危险的楼道中?作为办案人的立场,当然要怀疑作案人有故意害人致死的嫌疑了。到这时候,栗致炟不能不暗暗佩服,办案干警是有水平的,他们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丝破绽的。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是至理名言啊!尽管自己从没有承认过有杀人动机,有致死人命的举动。可是,办案的干警却从一个疑点、一丝破绽里断定自己的意识里就有这种想法,有这种行为。是啊!如果自己对妻子还有一点爱,自己还将罗虹当作妻子对待,还会出现那种不顾一切的推搡之举吗?难道自己不知道,一个血肉之躯坠下楼道可能发生的后果吗?再说,罗虹毕竟是女儿萌萌的亲生母亲啊!她为自己奉献过青春,养育女儿,含辛茹苦啊!她是怕失去自己而丧失理智的啊栗致炟很是愧疚,走到今天这一步,他方觉得,对不起罗虹,也对不起陆雯。栗致炟毕竟不是那类丧失良知的人,当他良心发现的时刻,就想用死去抵消过失,抵消罪恶,抵消愧疚。到了今天,除了仅有的生命,还能用什么去赎回所有的过错呢?他预感到“上苍”不会再给他立功的机会了。本来,他可以在炼钢事业上大显身手,他可以把学过的以及自己创造的诸多钢的学问,运用在那个生机勃勃的钢城,使那座拥有十万名职工的钢城更加红火,更加进步,向国家缴纳更多的税金,使德府市乃至钟南省的财政有更多的收入。是的,多少年了,德府市就是靠这个钢城支撑并养活的。他知道,市长这位子,是许多人都能坐的,当然,真正能坐得好的人,不多。自己就属于坐得不好的那类。可是,自己却坐上了这个众目睽睽又令人爱慕不已的位子。然而,钢城的那把交椅却不是任何人能坐的,因为它太专业、太技术性了。自己的专业和技术,都应当是那个位置的最佳人选。可是,自己却交出了那把交椅,去做了市长
唉!如今什么也做不成了,哪里还有立功赎罪的机会呀,那就只有以命抵罪吧!
坐在大厅后排的陆雯,哪里想得到自己的情人的心灵已走得这么遥远,她哪里知道栗致炟近来的思想变化啊!自发生事故之后,她就再没有机会见他一面。自发生事故后,栗致炟就一步一步地向绝境走去。在他的精神里,正渐渐改变着先前的许多观念,特别是对人生、对命运、对未来,他似乎走入一个超然物外的高地,他想离开这个喧闹的世界,还留恋什么吗?仅有的挂念一是女儿萌萌,二是情人陆雯,还有,那个保安队长小白。那天帮他拉走妻子罗虹尸体的小伙,他右肩上那块泛青的胎记,莫非是自己与初恋情人韩秀清的可怜的私生子?这事也不能不使他挂念,其他,大概就没有什么了。因为他已想到,即使不判死刑,至少要判无期徒刑了。这种囚犯身份,对陆雯,对萌萌,又有什么意义呢?也许,因为有了这种意识,他不再在乎眼前的一切了,包括他如何在法官审讯中表现,他并没有过多地动用智慧调动思维,去为开脱故意致死人命罪提供有效的答辩,而只是听天由命般顺其自然,沿着法官的审讯路数往下滑落
审判依然在严格规范的程序中进行着,可是,坐在听众席上的陆雯却什么也听不见了,她对栗致炟的陈述很不满意,她甚至都为栗致炟想好了,既然屋子里只有栗致炟和罗虹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死了,剩下的一个人的话语就更有价值,无论他怎么说,都没有旁证在场的。当然,只要故事说得圆,话语讲得合理。比如,栗致炟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行为说成是自卫反击,是罗虹在楼道动起手来,对自己先采用了粗暴武打的举动,自己方被动地自卫,一失手酿成恶果,甚至还能说是罗虹在楼道失了足,一失足酿成坠楼头颅碰撞石材的后果
可是,栗致炟的陈述却让陆雯失望了。栗致炟没有说出新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的陈述等于默认起诉书认定的事实。此刻,坐在审判长高靠背椅子上的黎明,面孔里浮现出一丝不易被人觉察的疑惑,或者称为困惑的神态。不知他对被告人是不解还是失望。接着,黎明只是依照审判的套路往下进行。先是问公诉人有无讯问,又接着问辩护人有无发问。
公诉人认为,根据被告人栗致炟作案的地点,还有案发后一系列的表现,可以证明他是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因为被告人选择在狭窄的楼道作案,阻拦受害人罗虹上楼,就是证据。被告人栗致炟没有不让罗虹上楼的理由,却不让其走上楼去。而楼道下边是坚硬的石材地板,楼口又是坚硬石头制作的玄关,被告人栗致炟不可能不知道,一个一百余斤的血肉之躯,从数米高处被推倒摔下来的严重后果。退一步说,倘若被告人栗致炟并非故意害死受害人罗虹,而只是企图出气打人或失手误伤的话,当后果出现后被告人肯定会积极对受害人罗虹进行抢救,或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受害人就近送往医院。可是,这一切,被告人栗致炟不仅不去做,反而找到正在巡逻的保安,还隐瞒实情,将受害人用布单蒙盖包裹,当做垃圾令保安抛之。事后,被告人栗致炟竟向司法机关报假案,谎称受害人罗虹失踪,使国家司法机关花去大量人力、财力去破假案,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不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实不可平民怨,抚民心。公诉人表示,此案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判决。
听到公诉人义正词严的话语,陆雯就坐不住了,泪水不自觉地从眼眶涌出,陆霖紧紧依偎着妹妹的身躯,小声说:“小雯,别这样,忘了,来时哥哥跟你说的话了。小雯,千万别这样,哥哥会想办法的”兄妹近乎是在耳语,陆霖生怕陆雯失态,引起四周听众的注意,那样就太尴尬了。他也怕自己劝解妹妹的话被身边人听到,就以微弱的声音对陆雯耳语。
辩护人认为,栗致炟在楼道狠劲推搡受害人罗虹,致使她身体倒下撞击头部身亡,并非故意害死受害人,而是一时冲动,做出的丧失理智行为。而这种冲动,受害人也有责任,是受害人歇斯底里大发作,又出言伤人、骂人,导致被告人一时气愤,感情冲昏了头脑,方做出这种过激行为。辩护人认为,栗致炟的罪名不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罪,当然,判刑也应根据后者的罪名量刑,而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其实,法庭上的较量至此远未结束,下边审判长还在专心进行未了的程序,其中有:
辩护人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公诉人是否需要补充讯问?
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栗致炟对出示的证据有无意见?
辩护人有无意见?
被告人栗致炟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栗致炟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听到审判长的这句话时,陆雯突然看到一丝希望的亮光,欲站起来,她想作为栗致炟的证人,证明他为什么不叫受害人罗虹上楼,为什么在楼道里与受害人打斗,并非是想谋杀罗虹,而是怕罗虹上了楼发现自己。她想,若能证明这些,栗致炟的故意杀人罪就可以改为故意伤害了。她的冲动被身边的陆霖紧紧压住了,陆霖知道她想干什么,而且知道这种冲动之举救不了栗致炟,妹妹还要赔进去自己的自由,落得个知情不报的罪名遭受法律惩处。他硬是按下了她的冲动,对她耳语:“哥哥会想办法救他的”
经过四个多钟头的法庭调查,审判长黎明宣布,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首先由被告人栗致炟自行辩护。之后是栗致炟指定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接下来由公诉人发表出庭意见。
经过一番法庭辩论,审判长黎明特别提示:
下面的辩论请各方注意,通过第一轮的辩论,本法庭将争议焦点总结如下:一、被害人罗虹在前因上是否有过错?二、被告人栗致炟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并依次问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是否同意本法庭对争议焦点的总结?
三方人员各自表示,同意法庭对争议焦点的总结。
接着,审判长黎明依次指令被告人、辩护人与公诉人围绕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展开辩论。先由被告人栗致炟进行自行辩护,接着由栗致炟的指定辩护人发表意见,最后是公诉人发表意见。
经过反复的充分的法庭辩论之后,黎明宣布:各方意见均已记录在案,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被告人栗致炟作最后陈述。
这是栗致炟向法庭提出意见和要求的最后机会了。
可以说,法庭中进行的每道程序中,对栗致炟,都包含着风险和希望,都需要认真又策略地对待。然而,进行法庭举证质证时,陆雯的心又一次被刺伤了,也许是公诉人的一番话语太沉重、太刺激、太无情了,使她的心痛得难以承受,以至于进行到后边的程序时,陆雯就再也听不进去了
当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休庭,说“合议庭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行公告,将被告人栗致炟带出法庭”的话语时,陆雯与陆霖早已离开了审判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