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慢慢打吧!”
“也好,我和他打几盘,他可厉害着呢,你少喝点酒吧。”
“在我眼里有厉害的吗?我喝多少用不着你管”红唇微微一笑,挑衅似的看了鱼丸一眼,也用眼角的余光瞟了向他们走来的这个男子一眼。随即转身走向吧台喝酒去了
鱼丸也转身招呼自己的朋友。
“嗨,狂歌,怎么才来?”
“呵呵,和朋友喝酒去了,等急了吧。”
“那是,找不到对手打的不爽呀,以后想喝酒我帮你找个朋友吧。”
“好,陪你打几盘,呵呵,自己喝酒也行的。”
红唇只听到鱼丸称呼那人为“狂歌,心想,这人的名字可真够狂的,鱼丸夸的人一定不一般,不过,此时的红唇只想痛快的喝上一杯红酒,一整天了,还滴酒未沾呢!
狂歌刚一进门便看到了鱼丸与一身黑衣打扮的女子说话,远远的望去,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那些情人之一,等走进时才发现此女子气质绝对不是属于鱼丸的那些情人之流,狂歌习惯了在黑暗中观察人,独特的气质吸引着狂歌。
脸蛋小巧精致,微屈长发如飞瀑盘轻盈地披散在肩上,粉嫩的樱唇,让人忍不住想要吻上去,灵动的双眼,顾盼生姿,俏挺的鼻子,好似在说话,雪白的皮肤如凝脂,简单的黑色棉质小背心搭配一件黑色的及膝裙,微微露出比例适中的小腿和脚踝,脚下踩着一双银穗凉鞋,看起来非常的亮丽可以,这让狂歌不禁暗中叫了一声好,佩服鱼丸这次的眼光不错!
“你朋友?”
“是老朋友了。”
“老情人吧!”
“哈,我倒想了!”
“怎么讲?”
“嘿嘿,她呀,看不起我呗。”
“哦,还有看不上你鱼丸的,你可是超极情圣呀!”
“哈哈,有,就是她了,喂,狂歌,我向你提起的要来看我的朋友就是她,怎么样?不错吧!”
“你想当红娘?”
“绝了,天造的一对,说话都一个口气,台词都没变!”
“呵呵,是吗?”
“咦,不对呀!”
“哪不对了?”
“狂歌,你可一向对女人没有兴趣的,也从没有听你对一个女人问这么多的问题,看来有门了。”
“呵呵,说说而已了,小心你的球吧。”
“臭呀,我怎么一碰上她就失误呢。”
“哈哈,别赖别人了,你就这水平了!”
两个人边笑边聊边打球,红唇自在的在不远处的吧台上喝着酒,才有机会细看与鱼丸对打的狂歌,好一个桌尔不凡,一表人才,玉树临风,器宇轩昂的男子,约175的个头,一张略带个性却不失斯文的脸,一顶黑色奈克帽,衬出他英俊挺拔的气质,摘下黑镜,是一双含着水而又带些忧郁的眼睛,仿佛是块沼泽地,随时都可以让人陷进去,难以自拔,这位眉清目朗的男子的形象猛地撞击着红唇的心,似曾相识,如梦如烟,突然想起了那恍如隔世的一幕,莫非
红唇心里莫名的悸动着。
狂歌生在情城,长在情城,只离开情城三年,练就了一手好球技,回到情城后即加入了情城最大的台球俱乐部——天宇台球俱乐部,并担任“星堂”堂主,只是,狂歌一向不大喜欢管理和招集人才,喜欢当一名小卒,所以目前为止,星堂里只有他和一名跟随他的小兄弟烈子,烈子也因为到外地求学而离开了情城,所以星堂现在只有狂歌一人了。
每天晚上比赛前后,狂歌都要和鱼丸打上几盘,狂歌的球技在情城是一流的,在他心里,最佩服的是鱼丸的球技,三年在外打球,认识了很多人,也认识了鱼丸,从此和鱼丸结下了友谊,鱼丸来到情城也是因为有狂歌在这里的。
前不久,鱼丸告诉他有一个朋友要来,也喜欢打球,而且还是个女的,狂歌以为又是鱼丸的情人,因为鱼丸的女人缘不错,不过,看鱼丸提到此女子的口气不像是在说他的情人,况且,鱼丸也从不把他的情人介绍给狂歌认识的。
今晚狂歌初见红唇,更加感觉此女子的气质和鱼丸不是同类,两个人打着球,狂歌收到了帮会的老大“逍遥”的信息,又有比赛了,他得回基地。
“有比赛,我得走了。”
“别急,打完再说。”
“呵呵,好呀,打不过你。”
“哈,彼此。”
“带我向你的朋友问好!”“可以,喂,狂歌,我感觉你们很缘份的。”
“打你的球吧!”
“打就打,你打我的头干什么?”
“分散你的注意力,不然怎么赢你呀?”
“哦,你使诈呀!”
“这叫兵不厌诈!”
“哈,想赢我?难。”
“所以才使诈!”
“服你了,好好比赛去吧,等你的好消息。”
“好。”
狂歌在离开之前回过头往红唇坐的方向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一次的邂逅在红唇心里泛起了涟漪。
狂歌走出了台球城很快投入到了紧张的比赛中去了,累了一天的红唇跟随鱼丸吃了顿夜宵便在鱼丸安置的住处睡去了,梦中可会见到那眉清目朗的男子!沉沉的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