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有美人评选这项活动,乔西觉得眼前这个堪称绝色的男人绝对能排上第一名!
第104章始于皮囊,终于灵魂~
其实早在十五岁时,霍霆琛就曾因长相出色被柳家家主逼着学这种魅惑他人的事情,再计划将他送到曹家那边作为间谍窃取曹家机密。
但这种以色侍人的事情,别说学了,他自己都恶心的要死,甚至若是现在有人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他见一个打死一个。
可如今,为了在他的小男友心中争得唯一的位置,他竟然牺牲色相,着实是属于破天荒,突破底线了。
霍霆琛发现,他在他的小男友面前,总是很容易没有底线,这不是好兆头,可他却心甘情愿,非要说的话,就是他疯了。
“霆哥,你好漂亮……”乔西呆呆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里装满惊艳,他一直知道他好看,可没想到他能这么好看,话本里那些“君王不早朝”的事,真的不是编撰。
霍霆琛偏了偏头,轻呼一口气,有点无奈,“你到底是喜欢我这个人,还是只喜欢这幅皮囊?”
乔西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灿若星辰的眸子熠熠生辉,毫不避讳地大方承认,“始于皮囊,终于灵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真正让他心动还是这个人以及他做的事。
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个霍霆琛。
乔西伸手主动拉好他的衣服,仔细地一个扣子一个扣子地扣好,还不忘嘱咐,“别被别人看见你这样,那样会有很多人跟我抢你的。”
情敌一个两个,他还能对付,太多了,他就算三头六臂也应付不过来,但他又很贪心地想将他据为自有。
霍霆琛却不以为意地笑了一下,“旁人没有这个资格,若是看了,我就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他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在华国,顾虑到霍家,他还会收敛点,但在鹤洲,他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玉面修罗。
乔西听见他的话,抬眸看他一眼,又低头继续整理他的衣襟,也就只有他这么不怕死,什么人都敢喜欢。
他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太胆大了,怎么偏偏挑了个煞神喜欢,无奈煞神刚好也喜欢他,才不至于是一出悲剧。
但身上这身白色礼服,乔西还是不太喜欢,他是个俗人,再单调的衣服都喜欢带一点花样,也喜欢各种有颜色的衣服。
他重新挑了套不怎么引人注目的藏蓝色礼服换上。
他站在全身镜前,乍一晃还以为看见了前世的自己。
前世,他二十三岁死亡,加上现在生活的这一年,他已经二十四了。
这个对别人来说尚轻的年纪,他却已经经历了太多,亲人病重,远赴异乡,又差点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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