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千算万算,却漏了这么重要一关。
最初在得知阿志是假冒馆长的时候,朝歌就曾闪过疑念,既然是假冒的史馆长,怎么会在房东老太那么厉害的遣梦丹催眠之下,还能说谎呢?
全是因为他一直以来,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地下室的那具女尸上,才造成如此致命的疏忽。
阿志忽然皱起眉说:“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你这么快从门房赶回来,而且看样子已经提防我了,你又是怎么发觉我的?”
朝歌说:“狗!那条闻出你身上尸肉气味的狗!”
阿志一愣,随即有点不太相信的看着朝歌。
“聪明!你的确很聪明!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中,最细心聪明的一个!不错,那具女尸的确是我剖开的……”
阿志的眼神忽然有点迷茫,有点悲哀。
“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曾是年轻有为、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最后沦落到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呢?”
阿志开始愤恨,朝歌甚至能听到他的咬牙切齿声。
“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史潜!他毁了我的一切,让我在一次次绝望中彻底崩溃。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杀了他!我要吃了他……咯咯!”
阿志又笑了,他在对着自己笑。
“二十年了,二十年日夜的追踪,让这个世界只剩下他和我。咯咯,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或是我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尤其是在一个人见到死尸的时候,我就会用刀割,一点点的割,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
灿烂的太阳虽然正静静照在车库的屋顶上,库内却让人寒到骨子里。
阿志好像完全陷入到一种痴迷状态,时而哭时而笑,阴森恐怖的一张脸,看起来又有点可怜。
朝歌现在本可以施展隐身术,把阿志手中的枪夺下来,但此刻阿志的枪口虽然放下来了,却正压在梁库胸前,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对于心志失常的人,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更何况朝歌已经有了另外的打算─他要等,等待一个真正可以出手的机会。
“哦对了。”
阿志忽然想起什么,一脸清醒,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
“既然你这么聪明,再帮我好好想想一件事。史潜一直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但为什么刚才临死前,却没有当众揭发我呢?要知道,他拖着已经被击昏的老张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正撞到我在那里发狂分尸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阿志自言自语,陷入了沉思。
就在刚才朝歌回想到史潜临死前那歹毒的阴笑,再把这所有的前前后后连起来,他就已经明白了史潜用意。
如果按正常表现,作为二十年来无不日日夜夜,都在恨不得把史潜碎尸万段的阿志,在寿衣冥纸仓库发现史潜的那一刻,他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拔枪开火了。
可他没有那样做,是因为他发现一个反常的地方。
按照以往,当史潜知道他被阿志发现行踪的时候,早已经逃之夭夭了,可这次不但没逃,而且是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留了下来。
再有种种古怪的镇子,还有莫名闯进来的朝歌一行人,这让阿志隐约感觉到其中必有重大原因,所以他决定按兵不动。
当阿志在车库内,终于亲耳听到史潜说出那个重大原因时,所闪过的一丝惊喜贪婪,并没逃过史潜的眼睛。
史潜料定已经一无所有的阿志,一定会打朝歌的主意,已经无药可治即将死去的他,再多揽一个罪名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他这样做就可以让阿志在众人面前取得信任。
这样一来,双方斗起来才有趣、才惊险,反正无论哪方受创,他史潜都会在阴曹地府笑的很甜。
朝歌虽然已经明白此中原由,但却绝不能说。
“为什么呢?究竟为什么呢……”
自言自语中阿志慢慢抬起头,忽然笑了。
“该不会是史潜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意,特意送份大礼给我?知道这些年来我被他害惨了,用你这位万人渴得的神易后人来补偿我?”他说着直直看向朝歌:“哈哈,幸亏我抢了先机,要不然可要辜负老史一片好意!”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做个交易吧!”朝歌的直接让阿志稍稍一愣。
“哦?说来听听。”
“你放了这些人,我跟你走。”
阿志笑的很可爱:“嘻嘻呵呵,我阿志虽然可能精神有时会短路,但脑子还算好用。你跟我走?”
说着他指着昏睡的几个人说:“没了这几个护身符,我担心没走两步,就成了我跟你走了!这样吧,我出个主意,你把这几颗安眠药吃了,你睡倒,我放人,成不成?”
讨价还价、连篇废话是朝歌最厌恶的,可现在没法子,为了等那个机会,他只能拖。
“不就是想知道宝藏吗?我们好商量。”
阿志笑说:“什么宝藏腹脏的,我可没史潜那样蠢。我只认现钱,镇上多的是想找你的人,只要你在我手中,那还不想换多少就换多少?嘿嘿,对不起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肉票,我要把我这些年来的损失全都补偿回来!不!是加倍的补回来!哈哈……”
说着,已经神智有些癫狂的阿志,哭哭笑笑又唠叨起这些年的苦日子。
这时门卫老张提着烧好的饭菜走进来,在阿志身边停下。
阿志哈哈大笑:“不但有饭吃,还又送来一个肉票!”说着就用枪柄砸向正在弯腰盛饭的老张。
可就在枪柄距离老张的头,还剩一片头皮屑那么薄距离的一刹那,三个人发生了闪电般的变化。
如果放慢看,老张丝毫没改变体态位置,只是靠近阿志一侧的右手,就那么稍稍一动,与之配合紧密的,是阿志的嘴角微微一咧。
朝歌则一个箭步射了过来,一把夺过阿志手中的枪,抵在老张的脖子后面。
朝歌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三人的三个动作完成后都不动了,像是摆好了姿势等着拍照。
阿志此刻感觉自己好像轻飘飘的,双腿离了地,他还在纳闷,自己这一砸也没用多大劲呀,怎么会把自己给反震起来呢?
他低头看,结果双腿还真的离地悬着呢,不过就是有点怪,有很多红色液体,像水柱一样顺着两腿间往下流。
阿志顺着腿往上看,一根铁钩子顺着肚脐眼深深的钩了进去,自己就像挂肉一样被提了起来,不过让他更加想不通的是,这铁钩子为什么是握在驼背耳聋的老张手里?
老张怎么会有铁钩?
老张的铁钩怎么钩在阿志的肚子里?
老张是谁?
这些疑问一直到阿志神智渐渐模糊,瞳孔慢慢扩散,生命缓缓终结,他也没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三人的姿势还维持着,只不过阿志的头已经无力的垂下了。
朝歌打破了沉默。
“我一直在等你。”
“我却没想到。”
“你是术界中人?”
“……你打算一直这样说下去?”
朝歌看了看阿志还在汩汩流出的血,就快要淹到自己的脚面了,他握紧手枪往后退了一步:“请慢慢向后退三步。”
老张很听话,已经完全不聋了,慢慢向后退了三步,手中提挂的阿志像是纸做的,老张走起来竟然跟平时没有区别。
“再慢慢放下他,千万别妄动,我朝歌还没向老人开过枪。”
老张还是很听话,慢慢又垂下手,“咕咚”一声,阿志的尸体掉落在地。
朝歌说:“我别在门房的那片草叶是你换的,史潜所藏仓库门阶上的野草籽也是你放的。你一直在坐山观虎斗。”
老张想了好一会说:“我哪里出了错?”
朝歌:“是你最忠心的伙伴出卖了你。”
老张有点不太相信:“你是说……狗?”
朝歌:“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对死人肉感兴趣的狗,如果猜的不错,女尸缺去的那块肝脏就是你装晕在地下室,趁没人注意时取走的。”
老张低下了头,颇自责的叹了口气。
“哎!都是我把黑背惯坏了!我早发现史馆长有偷吃死尸肚里隔膜的怪癖。头天夜里开膛取割,穿好衣服第二天就火化,神不知鬼不觉,从来没被人发现过。
“也是我好奇,觉得这人是万物之灵,人肉也一定是好东西,不知道我的黑背吃了会不会更壮实、更有灵气。有一次在史馆长剖完尸离去后,我就顺便也割了块内脏喂狗。
“真没想到黑背这一吃就上了瘾,反正这事情又方便又隐秘,我就一直这样喂下去了。哎!都是我把它惯坏了!”
看老张的语气神态,真的让人很难想像,他此刻正在说的是一件令人浑身发抖的恐怖尸事。
此刻的朝歌也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两人就那样面对面静立。
过了好一会,老张看了看已经渐渐西斜的太阳影子。
“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路了。”他语气还是那么平淡。
朝歌第一次有点听不懂话。
本来一直很听话的老张竟然向前走了一步,说:“我们该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