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紧张起来。耿精忠已经把队伍磨练得很好,有时候看着他兴奋的样子,魏桐不自觉想着这位是不是因为没战可打了才选择到北疆来的。
这半年下来,同耿精忠熟悉之后,魏桐也是巴不得自己从来没有认识过这一位。
耿精忠极好喝酒,千杯不醉。但是作为将军必须以身作则,也不可能诱惑自己的属下跟着自己喝酒。不知哪一天突然发了疯把魏桐抓去陪他喝酒,之后每天晚上的酒宴让魏桐已经对这个人的厚脸皮绝望了。
喝酒时的耿精忠,身上平和了许多,嬉笑怒骂,谈笑风生,跟之前判若两人。
九月中的一日,他居然喝得大醉酩酊,即使双眼清明,脸色不显,但是大半夜提着剑在院中起舞绝对不是他的风范。被迫欣赏了全过程的魏桐客观评价一句,他耍起剑花来的确十分漂亮,剑势凌厉,的确是好身手。但是耍完剑之后冲着空气说的话,却让魏桐恨不得把耳朵都塞住,不要听到不该听的东西。
他真的不想知道耿精忠跟范大人的爱恨情仇。
没想到耿精忠真的对范承谟有着这样的心思。魏桐不知道该为自己的敏锐鼓掌,还是要为耿精忠的单恋而可怜。
……可怜?
整理着文书的魏桐突然停顿了下来,看着手底下的摇摇头,不,这不是值得可怜的事情。喜欢一个人,绝不是值得可怜的事情。
作为参军的魏桐,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事务,因为只是个七八品的小官、而且又不是战时,所以公事之后,空闲的时间还是很多。但是耿精忠在察觉到这点之后,毫不犹豫地把后勤的事情分给了魏桐,整日奔波在粮草跟补给问题上,魏桐好几次见到耿精忠都十分手痒,恨不得好好切磋切磋。
下午的时候,他处理完事情从营帐中走出来,还没有跨出第二步的时候,他听到了旁边站岗的士兵悄声说道:“喂,你多久没回去了?”
另外一个声音低沉地说道:“三年又九个月,我孩子都不知道是男是女,走的时候刚好怀上了。”
“你现在还不知道?都已经三年了。就算两边距离很远,怎么都得寄信过来吧?”
“我又不识字,而且这里也很少有送信的。虽然每年会有一次,可是那么多士兵,总也轮不到我。今年倒是轮到我了,但是你看看这军营里,哪里像是会写字的?”士兵无奈地说道。
“这也是,都是大老粗,谁懂这个。不过那些文官老爷应该会……”
“会也轮不到我们,你觉得他们那样的人物会给我们写信?你别扯淡。”
“嘿嘿,我不过是想想算了,那些大老爷当然不会……”
“你们那边几个,半个时辰后换班的时候,过来我营帐一趟吧。”魏桐靠在帐布上说了一句,然后朝门内走了进去,待着营帐中无所事事。他也只是突发奇想,听到那个士兵无奈地说道,即使轮到他也没办法寄信的悲哀时……反正下午没事,给他们写写也无防。
魏桐出宫之后,在杭州那几年苦练了许久,这手字总算是拿的出手了,比不得什么大家之作,但是隐隐中也透露出几分风骨。
无事的时候,魏桐扯了张纸,在纸上随意的写了几个字,而后顿住了笔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把这张纸丢到一边,重新拿起一张纸认认真真地写着什么,只是刚写了个开头,又捂住脸笑了两声,“魏桐啊魏桐,这不是在没事找事吗?”他把纸张揉皱丢到刚才那张纸旁边。
那张纸上写着:玄亲启,见信如吾……
没过多久,那两个士兵推推搡搡进来,虽然魏桐不是什么大官,但是比起他们这个兵还是大了很多,他们不知道魏桐要干什么。为首的粗壮些,憨厚着说道:“大人,您叫小的们进来时有什么要事吗?”
魏桐淡淡地说道:“刚才听及你们谈论到家书一事,勾起了本官的思乡情绪,心中不胜感慨,既然如此,本官今日便为你们两个写封家书,也全了本官的念头。”魏桐搞得这么文邹邹就是为了不要引起事端。毕竟瑷珲之远,如果真的引起了士兵大面积思乡情绪带起,那不就成为了四面楚歌的典例吗?
那两个士兵哪里管得上魏桐心里在想什么,听到魏桐说要给他们写家书,整个人的方正脸庞都涨红起来,搓着手嚅嗫道:“大人,这,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