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乍听上去,颇有几分高雅辽阔在里面。人们赋予它神圣的色彩,这样文学就显得很严肃很遥远。多多少少总让人觉得自己的东西不是文学,只是随便发发感慨,说说心里话而已。海一色认为这心里话就是最好的文学,想搞文学创作最重要的莫过于弄清楚它的意义在哪里,文学的意义就在于给人以启迪,让人更好地去生活。它是用生活化的理性和艺术视觉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一种文本。准确的说,文学绝对不单单是文本,文本只是形式,重要的是文本背后深层的哲理,是打动人类灵魂深处的东西。这东西最关键的莫过于生活,毫不夸张的说一个会生活善于生活的人,他就是一个潜在的文学大师,至少他拥有做大师的资本。有了这资本,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是文学了。也许这样说太过于大而化之,但只要你是用心写出来的东西,我想都是可读的。打动别人的就是好的作品,一个作品倘若连自己都打动不了最好是烧掉的好。
文学之所以让人觉得很远,很抽象,主要是因为我们总觉得它需要很丰富细腻的情感和华彩的文笔。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没读出太多的华彩语言来,但我们还是觉得他是很好的作家,是大师级别的文坛巨匠。这里面有一个质朴的东西在说话。老舍的作品读起来总是很亲切,象是故乡春日里淡淡的勺香,象是一缕缕袅袅的炊烟,象是母亲班驳的铜针箍。老舍的语言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不能不说他是一位文学大师。老舍是热爱生活的,他爱养花,爱帮母亲做家务活,似乎离生活近的东西他都乐意去感受。老舍远去了,但他的作品依旧在一代一代的续延下去。当然我说老舍的语言质朴,并不是说反对华彩的文笔。质朴和华彩并不是向悖的,只是说一味的追求华彩,作品就显得空洞。初学写作的人往往总喜欢套用别人的语言来"丰满"自己的血肉,这是创作的大忌,模仿是无可厚非的,模仿得好会让作品增色不少,可模仿终归是有别人的痕迹。要想成为真正的钱钟书、沈从文等大师级的人物,一定要有自己的语言,把个性溶汇其中。可学习别人的语言终归是要学习的,还要每时每刻的学。这些话就是说我们要打造自己的语言风格。当今文坛有些人的作品细读起来有余秋雨的感觉,有王朔的感觉,也有汪曾棋的影子。这或许也是一种个性化的语言吧。喜欢音乐的人怕很少有谁不知道迪克牛仔,他的作品多半是翻唱别人的,但他有自己的风格,至少在唱法上是这样。他穿透尘世的嗓音和激情投入的嚎喊让我们记住了迪克牛仔这个名字。语言纵然不是最重要的,可文学终归是文学,一个作品在语言上没有一点别样的东西,总让人觉得别扭,说是文学,人家准以为我们脑子灌水了,难道不是?
文学创作渊源于生活,我们要用一双敏锐的眼睛去洞察那里的花开花谢,四季轮回。一个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文字:三爷走了,三爷走的时候眼睛里还擒着没有流完的泪,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滴。三爷走后的第二天院子里就有了栀子花的芳香,栀子花还在绽放,可三爷却永永远远地在后山脚下长眠了这里就融入了细腻的情感,不留心生活的人是不会感受到的。语言很朴实,但细细读来,却别有一番感触在心头。三爷的辞世让人沟起对栀子花的怀想,那似水流年流去的不单单是三爷的躯体,流去的是尘封的往事和亘古的思念。
文学创作需要激情,需要一颗执着的心,需要你聪慧的双眸,需要你热爱生活,感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