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子陌的租住屋里住了下来,我也的确无处可去。
他也守规矩得紧,自从我霸占了他的床之后,下班回来他就乖乖的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子陌也曾询问我的家世,询问我的从前,为什么会一个人睡在森林里。
我仍然保持缄默。
他以为我不愿意说,确实我也不愿意说,因为我现在还没完全适应这个时代,我若说我已经过了千年他一定会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可不想被别人当做脑子有病!
他只是叹一口气:“好吧,你不想说我也不强迫你,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等你想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好了,你可以先住在这里。”
“住多久都行!”子陌又补充道。
而后他又发现我毫无颜色的唇,很是惊讶,沉思半晌伸手轻抚我的秀发,我不着痕迹的躲开,他也没在意,只是絮絮叨叨的说:“可怜的丫头,你严重贫血。”当晚便买了不少补血品回来。
我虽然知道那些所谓的补血品根本就没用,但我看着子陌一脸期盼的表情,却又不好直接拒绝,只得将那些收回子陌的床头,哦,是以前子陌的床头,现在,这里是我的。
我在子陌的屋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东西,一切所谓网络时代的知识点与流行面我都很快掌握,这就是我与生俱来的天分,学什么都快。
子陌每天开开心心地上下班,像是很高兴屋中多了个美丽似我的女子,甚至我都不明白,他辛辛苦苦养我这个白吃白喝的人怎么还能高兴成那样!
这让我想起了神话故事里的情节,书生于荒郊野外捡了个仙女回来,从此为他洗衣做饭,其乐融融。
可是,我可不是什么仙女,我半点仙法也没有,甚至都不如传说的妖精。
我除了不老不死之外,其余与平常人几乎一样,饿了也需吃饭,困了也要睡觉,也有痛感倦意,根本就不会呼风唤雨,也不能点石成金,估计时间久了,子陌就会失望,从而赶我离去。
我只是一名柔弱女子,我无法在子陌下班前作法于锅上变出热腾腾的喷香饭菜,也无法令他的抽屉一夜间装满金银财宝,因为我不会做饭,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去赚钱。
倒是子陌每天下班回来用那个名叫电磁炉的东西变着花样的做吃的给我,还总叨叨着要给我补血。
这子陌还真是可笑,我一个不人不妖的,这些凡物又如何对我有用?
我不会化作一缕烟藏在一只大的田螺里,也不会变作一尾鱼躲在水缸中,我白天坐在凳子上适应这里的环境,晚上睡在那张唯一的床。
而子陌自我来后把沙发当作了他的床,完全不在意是我鸠占鹊巢。
依旧每天下班赶着买菜回来做饭给我吃,用他微薄的薪水养着我,新的神话里故事已颠倒。
这子陌还真是傻得可爱。
其实我并不是很懒,我只是很忙,忙着学新的东西以尽快融入现在这个世界,毕竟我这活了千年的老脸我还是要的,我总不能在下次疼痛来临之前一直白吃白住子陌这里,我得自食其力,无尽岁月里,我不想欠人太多。
此外还有一点,千年来我并未真正死去,但我能感觉我的身体愈来虚弱了,每重生一次我唇上的颜色就会消褪一些。
想千年前我是如绛红唇,现如今却是似纸一般白,有了透明的迹象。
且我精力也明显地不如从前充沛,现在我觉得我有点象那个叫林黛玉的女子,而曾经我有些讨厌她的病怏怏,果然人还是本分点好,我现在也活成了我讨厌的样子。
子陌倒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知道这不是他上辈子欠我的,上辈子包括上上辈子,我也从未对谁人有过似海恩惠。
时间久了,我知道子凡对我好是因喜欢我,我回忆着以前的种种,在我头一回对他微微一笑的那一瞬他就喜欢上我,他的瞳孔与心脏出卖了他。
而我呢,我会喜欢子陌吗?答案是不容置疑的否定。
你可曾见过一个千年妖精会喜欢上什么人?或许有,但那也只是传说中,我活了这么久我是没见过,当然我也没见过妖。
所以我绝对不会喜欢上子陌的!
除了我这个异类,人类的生命很是短暂,如流星一掠,瞬间便要逝去,而且他的青春更是有限,很快就会老去丑去,很快就会化为一堆白骨,以我永恒的青春与美貌去爱一个凡人?可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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