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他后背纹身还没好全,不能洗澡,只用毛巾简单擦了下身子,洗了个头,从浴室出来,他身上换了一身黑色睡衣,头发湿哒哒的,发尾滴落的水珠弄湿了衣肩。
“韩晓。”温何夕叫来韩晓,扔给韩晓吹风机“给我吹头发。”
韩晓嘴角抽搐了一下,这是把我当佣人了吗?
迫于温何夕的武力,韩晓屈服了,乖乖选择当个佣人,细心地给温何夕吹头发,手拨弄着细软的银发,隐约能看见银发下隐藏的雪白后颈。
韩晓觉得,温何夕越发像月亮了,白得像月光似的。
吹干头发,温何夕拿出抽屉里的药膏,扔给了韩晓,“涂药。”
“涂哪?”
“后背。”温何夕说着背对韩晓脱下了睡衣。
韩晓严重怀疑——温何夕在勾引他,不然怎么会随随便便给男人看自己的背,显然温何夕是有意的。
不然就是温何夕没把他当男人。
事实证明,温何夕可能真没把他当男人,只见白雪的后背上结了一片薄薄的痂,除此之外,其他地方白到没有瑕疵。
温何夕是个无疤痕体质,这是个难以让人心疼的体质,再深的疤也会随着时间消失,仿佛那些伤痕不曾存在,甚至连他自己都忘了。
“你后背怎么了?”韩晓有点受挫。
“闭嘴,涂药。”温何夕压根不想跟韩晓废话。
韩晓撇了撇嘴,挤出点药膏,轻轻点涂在温何夕背上,一点点揉开,指腹滑过结痂的地方,薄痂的粗糙质感令指尖兴奋地微颤。
如果温何夕是真的在勾引他就好了,韩晓暗想,那样他就可以坦白承认,他兴奋了,看一眼,他就硬了。
没有人会不喜欢温何夕的。
他的躯体令人着迷,他的灵魂令人敬仰,喜欢上他是理所应当。
但韩晓不会喜欢上温何夕,对他而言,爱上温何夕等同于地狱,没有人明知前方是地狱还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的。
就像他喜欢林远之,却从不去靠近,因为他知道,靠近林远之就是在靠近地狱。
可是那时的他并不知道,他会爱温何夕爱到失去理智,忘掉自我。
爱到……没有他会死。
“好了没有?”温何夕有点不耐烦。
结痂的地方都已经涂过药,指腹在光滑无痂的地方蹭了蹭,“没有,还差一点。”
韩晓很不擅长说谎,如果温何夕面对着他就能看见他紧张不安的视线在飘忽不定,嘴唇不自觉地微抿了一下。
在温何夕忍耐力到达极限的边缘,韩晓放下了手:“好了。”
“好了就滚出去。”
“哦。”韩晓乖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