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去。
他失踪了。
林远之和许宁与走前,还看见温何夕躺在病床上,办完葬礼回来,人就没了,医院里到处找过了,没找到。
“他能去哪啊?”许宁与急道。
“我想我知道他去哪了……”林远之说“我去把他找回来。”
温何夕一定是去报仇了,林远之太了解温何夕的性格了,温何夕就是条疯狗,他骨子就透着一股疯狂的劲儿,乖顺都是装出来的,乖张才是他的本性。
他的成长环境和悲惨遭遇造就了他这样的性格。
他与反社会人格只差一点,那就是有人教会他温柔和善良,像镣铐般拴住了这条疯狗。
果然,被林远之猜中了。
布满铁锈的大门开着一条人能通行的口子,这里是林远之公司名下的一间废弃工厂,前几年查出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被封了,正好那几个伤害温何夕的狗东西没地方关,他就把人扔这里了,还不用专门派人看守,门一锁,三四天给送次饭不让他们饿死就行。
留着他们的命,是为了给温何夕出气用,不然他早把他们剁了喂狗了。
从大门延伸进去一串血脚印,看来温何夕来过,已经走了,林远之沿着脚印寻到一间仓库,仓库的锁被打开了。
钥匙一直在他手里,但这锁表面却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看得出来,开锁技术很专业。
林远之突然发现他并不是很了解温何夕,他不知道温何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明明他从未说过,他更不知道温何夕会开锁。
拉开仓库的门,入目一片赤红。
满地的血,血腥味浓到刺鼻,林远之凝视着惨不忍睹的尸体,胸口一阵沉闷的痛。
凶案现场彰显着凶手的残忍,可他只看到温何夕身上背负的沉重伤痛,他那时该有多么的痛苦,才会这么失控,这么歇斯底里地发泄。
他必须到他的身边去,现在,立刻,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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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风,温柔而缱绻,不热不冷。
晴空万里。
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至少温何夕是这么觉得的。
就是可怜了他旁边的人,目睹这么一个诡异的人从自己身边走过,一个个仿佛见鬼了似的,心惊胆战,寒意直窜脑瓜顶。
温何夕现在看上去确实像个鬼,满身的血,衣服是黑色的,不细看看不出来,只是从袖口边缘时不时滴落的血珠和脸上脖子上被喷溅的血痕,看起来尤为吓人。
他一路走过来,吓坏了不少路人。
不是他故意的,他也想找个地方清洗一下,可是找不到,刚才他回了趟之前租的房子,锁已经被换掉了,他找到房东,没要到钥匙反而把房东吓得差点报警,好不容易安抚好房东,房东还死活不给他钥匙,把他臭骂了一顿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