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和林凯宣是踩着饭点来的,林苗苗本来也想跟着来尝尝于铭远的手艺,但无奈今晚有个辩论赛,她只好放弃。
众人对于铭远的手艺惊叹不已,各个像没吃过饭的流浪汉似的,明明都是家境优渥,从不缺衣短食的公子哥,却对于铭远做的饭菜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杨臻和李硕甚至还为了抢最后一块红烧猪脚吵了起来。
俩人吵的脸红脖子粗,很幼稚,于铭远最后无奈地只好拿把刀把那块猪脚一分为二,分别放进两人的碗里才解决了这个争端。
要于铭远自己说,他做的菜可能也没有像杨臻他们表现出来的那么好吃。上高中的时候,他在一家饭馆的后厨帮忙,那只是一家很普通的餐馆,甚至连门头都没有,门口只放了一块木板,木板上有几个简单的手写字:米饭,炒菜,8块管饱。它开在建筑工地旁边临时搭建的板房里,主要的客源都是在附近上工的建筑工人,分量大,价格低廉,因此菜色也不怎么好。
于铭远一开始跟着厨师只是干些洗菜切菜的活计,看的多了,于铭远自然也就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不是什么厉害的大师傅,只是会做一些普通的家常菜,于铭远被他们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吃过饭,大家一起帮忙把碗筷收进厨房里,于铭远拒绝了他们帮忙刷碗的提议,把他们都赶到客厅去看电视。
收拾妥当出来,众人已经在客厅的茶几上支好了酒摊,零嘴和一些熟食摆满了整张茶几,沙发上坐不下这么多人,李硕和何小平索性拿了垫子直接坐在地毯上。
看到他出来,杨臻冲他招招手,挪了挪屁股,“快快快,坐这儿。”
于铭远坐下,拿了瓶啤酒单手拉开拉环,仰头喝了一口。
男生的胃袋好像有两个,装食物的是一个,装酒的是另一个。明明晚饭每个人都吃的很饱,这会儿灌起酒来,仍然像个无底洞一般。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部国外的科幻片,于铭远突然想到大一那年寒假他在电影院看的那部电影。尽管杨臻后来可能忘记了他嘱咐过于铭远看过电影后要向他复述一遍剧情,但这么久过去了,于铭远对那部电影的每一帧几乎都记得很清楚。
人喝了酒就会变的脆弱,于铭远摇了摇脑袋,想把这些无用的思绪都赶走。他放下手中的酒瓶,走到阳台上。
“干嘛去?”杨臻抓了一下于铭远的衣角。
“有点热,吹吹风。”
杨臻点了点头,松开了手。
这套公寓阳台没有封死,所以把客厅和阳台用一扇玻璃门分隔开了。
于铭远手肘支在栏杆上,眺望着远方的夜色。时间还不算晚,家家户户灯火闪烁,如果以后能在南城拥有一盏属于自己的灯就好了,于铭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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