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食物了。
如果是敌人他毫不犹豫开枪射杀抢夺宝物,毫无心理压力。
但是这个胆小的胖子也是受苦的奴隶,能从流沙逃出来全凭运气,他实在不忍心抢走物资,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
更何况,现在才刚从龙潭逃出来,接下来还有机械神教这个虎穴要闯,多个人多个助力。
“跟我过来!”
林克凶了一句,走在前面带路。
福布斯呆跪在地上没反应,寻宝鼠跑到身后,伸出小爪子想要推动胖子如山的身体,使出吃奶的劲没有任何反应。
寻宝鼠腮帮子气的鼓起来,扒拉着衣服跑到福布斯的脖领处……一手捏着衣领,一手在福布斯脖子上挠痒痒。
察觉到有细小尖利的爪子在皮肤上划过,福布斯立刻回神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拔腿飞奔。
寻宝鼠就像是一名骑士,牵着缰绳正在努力驯化一头狂躁的黑皮野猪,依靠衣领操控福布斯狂奔的方向。
“带他去迷宫等我。”
寻宝鼠骑着福布斯,先于林克跑到迷宫,因为体型太大拐弯惯性太强,在抵达雇佣兵尸体处的时候因为来不及刹车,一头撞到青墙昏了过去。
寻宝鼠从福布斯身上纵身一跃,在空中飕飕转体,最后四平八稳地落在地面。
福布斯缓缓苏醒,睁开第一眼还是视线还是很模糊,但是隐约看到的场景顿时把他惊醒,浑身上下冷汗涔涔。他看到林克拿着匕首在切什么,而他身边就是两具鲜血染红的身体。
福布斯顿时缩起身子躲在墙角,惊恐万分,似乎已经想到了自己的结局。
“你醒了?”
林克扔了一双军靴到福布斯面前。
福布斯吓得躲开,随后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是一双军靴。
军靴经过修改,把前面封闭的圆头部分割掉,变成了露出脚趾的凉鞋。
再看一下地上的两具尸体,身形样貌都是雇佣兵,一具上半身的绿色t恤已经被鲜血浸红,另外一具干脆光着上半身,可以清楚地看到身上的弹孔。
“试试合不合脚。”
福布斯的心现在彻底乱了,完全搞不懂现在的情况,只能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任人摆布。
‘被迫’穿上军靴,露出五根脚趾。
emmmm怎么说呢,就是军靴切的有点多,脚趾头有些外露,其他倒还好。
“脚抬起来我看看。”
福布斯立刻抬起双脚,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阵,自喃自语道:“好像是切的有点多,我知道了!”
随后埋头拿着匕首开始一双完好无损的军靴。
这些军靴都是雇佣兵的,脚码都比较大,林克直接套进去完全是拖着走路,相当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