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传家之宝
姬云把小蝶支出去以后,匆匆忙忙的穿上了衣服,洗漱一番过后,对着镜子揉了揉还有些僵硬的脸,马上又挂上了如沐春风般的笑容,便走出了房间。
姬云来到大厅,看到姬无名正老神在在的坐在餐桌前,面前摆放着两个空盘子,而自己的那份还没动。“父亲,今天是城里没什么事情嘛?”说着便坐了下来,拿起一个馒头慢慢的嚼着。
“听说你昨天喝醉了,还是孟非送你回来的?”姬无名看着姬云说到。姬云一顿,仿佛没发生什么事一样:“是的,父亲。”姬无名叹息一声,起身说到:“吃完到练武场找我。”说完便转身走了出去。姬云的手一顿,加快了速度消灭桌上的早餐。
姬云来到练武场,看到姬无名如标枪一样站在练武场中央,姬云走到姬无名身后,恭声说到:“父亲,我来了。”
姬无名转身凝视了姬云几秒,拿出一本金线装订的书籍:“这是家族传承武技《守护剑决》,你和你哥哥不一样,他习惯用刀,剑先找一把普通的,先练着吧,有什么不懂的去问福伯。”
说完把书籍塞给姬云,便转身离开了。姬云呆呆的看着手中的书籍,露出一丝微笑,嘀咕到:“父亲他这是在扔垃圾嘛?”说完嘿嘿一笑,把剑决珍重的放进了衣襟。也不知道姬无名听到这句话会怎么想。回到房中,看着剑决的封面:《守护剑决》玄阶中级武技。
姬云看着剑决的封面心中一堆问号:“玄阶中级??武技的等级是这样子划分的嘛?”甩了甩脑袋,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剑决的第一页,只见上面洋洋洒洒的写着几个大字:“欲守护,唯杀而已。”绕是以姬云的定力,也看得两眼发晕,心中腹议:“这就是所谓的守护??管他呢,先练着。”想着便往后面继续看。
练武场中,姬云手持一柄木剑,正在练习所谓的守护剑决,木剑散发这银白色的光芒,时而上挑,时而横劈。不一会儿,姬云便累得气喘嘘嘘的扶着木剑半蹲在练武场中间,汗水滴答滴答的从发间流下,哈哈的喘着粗气,心中想到:“这套剑决还真是耗废灵气。”
想着想着木剑上的光芒已经不见,木剑没有了真力的保护,顿时化成了一堆木屑,姬云措手不及,俊俏的小脸和地板来了一个零距离接触,不远处一个某wu良老人正在偷看,看到这一幕顿时心中升起笑意,差点笑出声来的时候赶忙捂住了嘴巴,左右看了看,一溜烟就不见了,只留下了一路的灰尘,片刻后,远处传来了一阵狂笑声~
姬云从地上爬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灰尘,听到远处的狂笑声,恶狠狠的想到:“谁笑的这么大声?还笑的这么难听,小心被呛到。”街道某角落里,福伯正在捂着肚子狂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突然两眼瞪得老圆“咳咳,啊咳咳,咳咳咳~”
姬云无奈的看着地上的一小堆木屑,从旁边拿了一把普通的铁剑,随手挥一挥,又开始继续练习…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转眼姬云就已经到了十五岁。
这段时间里,姬云就只是练练功,再练练剑,偶尔再去街上逛逛,顺便找孟非聊聊天,第一次去找孟非的时候居然又被灌趴下了,然后第二天从榻上爬起来又发现了整晚都是小玲在照顾自己(咳咳,换了一个。),从那以后姬云就再也没敢和孟非喝过酒,而姬云的境界也到了聚气五阶,守护剑决也已经很熟练了。
姬云十五岁这天,姬无名把姬云叫到了房间,接着神神秘密的从衣柜里拿出了一把剑,面色严肃的交给姬云,说到:“小云,这是你太太太爷爷用过的疾风剑,无坚不摧,是我们姬家的传家之宝,你一定要好好保存。”
姬云看着手里的疾风剑感慨甚多,思绪飘回到自己五岁的那天,自己的父亲拿出了一块玉佩,郑重其事的说到:“小云,这块玉佩是你奶奶传下来的,十分贵重,是我们姬家的传家之宝,你一定要好好保存。”
又飘回自己六岁的那天,自己的父亲拿出了一个痒痒挠,严谨异常的说到:“小云啊,这个痒痒挠是你爷爷传下来的,意义非常,是我们姬家的传家之宝,你一定要好好保存。”
思绪又飘回自己七岁的那天…姬云思绪飘回,凝视着疾风剑,心中想到:“唉,不知道我们姬家到底有多少传家宝啊!”无力的心中一叹,对姬无名恭声说到:“谢谢父亲,孩儿一定会好好保存的。”姬无名点点头:“好了,你先回去吧。”
姬无名看着姬云离开,思绪飘回了自己五岁的时候,自己的父亲拿出一颗弹珠,面色沉重的说到…
姬云回到了自己房中,古怪的看着手中的疾风剑,心中想到:“该不是木头做的吧。”想着把剑拔出了剑鞘,“戕…”姬云瞬间眼光发亮,疾风剑还在发出“嗡嗡嗡”的剑吟声,姬云凝视着疾风剑的剑身,通体银白色的剑身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姬云心中太呼:“好东西啊!”说着便把剑插回了剑鞘,小心的剑放进衣柜,自己盘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第二天,姬云吃完早餐,正准备起身,“小云,等等。”姬无名开口说到。
“父亲,还有什么事嘛?”姬云心里咯噔一下,转头微笑着回到。
“小云,明天你起程去帝都神武学院学习吧,这里还有一封信,你到了帝都之后帮我把信交给当今陛下,你拿着这块令牌,王宫的人自然会让你进去的。”说着便从怀里拿出了一封信和一块金色的令牌。姬云依旧是一脸微笑,从姬无名手中接过了令牌和信,说:“知道了,父亲,我就先出去了。”说着便转身走了出去,留下了还在顾自叹息的姬无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