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次都是这样。比起一个大活人,更像家里溜进来一只随性的猫,在饶有趣味地审视你的生活。
其实完全没必要。
钟念切着洋葱,在心里格外冷淡地想——根本不用考虑气氛的问题,她们又没有交流感情的需求。
“眼睛不辣吗?”
但是,每当秦欢用这种些微好奇,又仿佛十分亲昵的语气发问,钟念是没办法无视她的。
她握刀的手微微停顿,再次切下去,菜刀破开食材落在砧板上,像是随口回复:“切之前我在水里泡过了,所以还好。”
“哦——还有这种方法。”
钟念借拿菜盘的动作抬头,在厨房的玻璃窗上看到秦欢的倒影,因为探究欲被满足,她边恍然边受教般点头。
……有点微妙的孩子气。
半年前,钟念在深夜街头捡到秦欢的那一天,也是这么觉得的——这个人未免太孩子气了。
例如“捡到”。
这个词对当时知名度也不低的秦欢来说,或许不是很相配,然而事实如此。
这是个会独自一人在夜市大排档上化着浓妆深夜买醉,然后神志不清扶着垃圾桶一顿狂吐的当红女明星。
——当时能够一眼认出她,钟念还挺佩服自己的。
钟念那时认为她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遇到了困难。
结果把恍恍惚惚的人带回家,给她冲了解酒药,又借了浴室和衣服,半清醒过来的秦欢擦着头发,很淡定地说:“哦,是工作需要。”
……这个人还醉着。
要不然,就是她在存心挑战我国的治安环境。
钟念当时这么想,给她倒了杯温水搁在床头柜,忍了忍,没忍住劝告道:“这样很危险。”
“我知道。”
秦欢坐在床上看她,从高度来说分明是显弱势的那方,浓丽的眉眼笑起来,却有种攻击性极强的艳色,“但你把来路不明的人带回家,不是也很危险吗?”
“……我认识你。”
“哦——你看过我的电影?是我的粉丝?”
“不是。”
而且也不是通过电影认识的。钟念想,但这个人估计早就把那种微不足道的事忘记了,说出来没什么意思。
秦欢对她的否认毫不在意。
“没关系,迟早会是的。”她不知道算是自信还是自负地说,“看过我的电影就会喜欢我,不然应该是审美出了问题。”
钟念只有:“……”
至少这种逻辑应该很难被什么事打击到,是好事。
秦欢又说:“你知道我是谁就行。我下部电影可能会演一个,嗯……这样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