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老婆开了一间网吧,中午吃饭的时候听朋友谈起,因为收留了两个中学生上网,被查并等待处罚,且罚款数额相当高。本来听后倒是没有什么感觉,望着朋友脸上的痛楚,本想说句:活该,谁让你不守法经营?可是,突然记起近些日子两个同事都来借笔记本电脑,因为孩子已经放假,家里没有电脑,而网吧现在是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于是,不由地想,因为家里没有电脑,这些学生们难道就真的不能触网了?
现在生活宽裕了,家长们望子成龙更是心切,之所以还不敢给孩子买台电脑,主要还是怕影响了孩子学习,导致荒废学业,甚至更担心孩子受不健康内容的毒害,误入歧途或是走上犯罪的道路。但是,就是因为有了这种网络弊端,未满18周岁的学生从法律上讲就该与网络无缘了吗?因为有的网吧出过事,于是也就有了我们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出台,明确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甚至也有了地方零点断网的说法和封杀废除网吧的种种建议与传闻,可是苦也是就苦了那些有求知欲而在家里不能上网的学生。
报载,山东省对网吧开始实行高科技手段管理,青岛作为试点,通过管理服务器监控软件与网吧客户端监控软件组成的系统软件,来实现对全省范围内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等监督管理功能。我想,与其说这是对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又一件实事,不如说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况且,堵得住网吧里的学生,难道也能堵住在家里上网的学生?现在从小学已经开始普及电脑网络知识了,不知道我们这些有关禁止未成年人上网的规定是不是要让学生们都等到成年后再开始真正地去面对网络。
据说,青岛曾经在这方面还是有创新的。团市委曾经开展过“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我市的教育系统也由校园网的建设发展到四方区发起的校园网吧的开放,但是,在假期里真正为学生开放的场所到底有多少,又能满足多少呢?眼下,我们不难发现又有多少网吧经营者在和学生们顶风冒险地私下交易,这还不能算上那些本身就四证不全的黑网吧。这也让我想起,我市以前因为安全问题,有过禁放烟花爆竹、禁摩等种种限制措施,限制不住的时候迟早还是要放开的。毕竟网络的优势是无法取代的,与其在未成年人面前谈网色变,不如更好地让他们正确认识和应用网络。一味地禁止式地堵,不如有效地疏。阻挠未成年人上网,限制网吧经营者不接受未成年人,还不如创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让他们去积极地接受网络。
不可否认,未成年人尤其是小学中学里的学生们好奇心强,又缺乏一定的辨别能力,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不能接触网络的理由。网吧在管理上有一些问题,但是网络并没有错。当我们做出规定,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后,电视报纸杂志不也正在不断地开放着?我们还会不会用条例的形式再去禁止未成年人去看电视,去读课外书籍呢?不管是在强调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时候,都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忽视了另外一部分。在我们倡导让未成年人尤其是那些学生们远离网络时,也往往放弃了让他们把网络作为第二课堂的优势,从而让他们失去接受更多的信息,查阅相关的材料,接受网上名师的指导,甚至是培养对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兴趣。从这方面讲,不让未成年人上网,反而对其健康成长更为不利,毕竟我们不管是否让其接受网络,但是网络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日渐成为我们学习工作的一项基本技能。
当前,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知识、交流信息、休闲娱乐的广阔平台。而没有从小正确的引导,只是一味地剥夺或侵犯未成年人的这些权利,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更容易引发逆反心理,最终导致他们走向网络的歧途。暑假已经来临,而我们的政策制定者,可不可以灵活一些,像这种未成年人禁入的规定能不能在假期内暂时放开一段时间,抑或在网吧中也采取一些创新性的措施,多开办一些公益性的上网场所,让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其中。由专人指导与监督,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正确地引导他们利用网络吸取知识,既在未成年人中普及了网络知识、又满足他们的上网需求,还避免了不健康内容的毒害,又何乐而不为呢?即使国家还没有放开,那我们青岛何不在此方面先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