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颜,锦衣,染成茶色的头发,她在飞速攒动的人群中面容清晰。远说这是熟捻而方兴未艾的城市,我说这是宿命中的城市,激烈的鼓点,声声入耳,一觉醒来,常常不知今夕何夕。于是她选择不睡,睡觉是对黑夜的妥协,与其让心头长出一个个厚重的梦,不如出去看看星屑旋动,霓虹灯唱歌。轻掂脚步,她在马路时而飞奔,时而踟蹰,以求听到一声声的鸣笛声和尖锐的刹车声,那是重金属,是歌特,是lake of tears的华丽古典。天蝎,带着箭头的m字,是魔鬼的sex-organ,该死的受诅咒的星座。而她也只是假扮的天使,笑容清澈,背后张开的欲望迎风抖擞,在人群中时而高贵,时而卑微。千万昼伏夜出的觅食动物,她终究逃不过成为其中的一只。
洛可可主义,巴洛克建筑,塔楼雕镂围楼四点金,路边戏台上的戏子扯高嗓子唱着陈三五娘,蛾眉绛唇,水袖翩翩。这城市就像一场纷杂的梦,霎时间她分不清是这城市在她梦中,还是她在这城市的梦中。万千愁绪费思量,离人泪涟涟。每次她离开的时候,她都在向人们招手,可每个人都以为她在说,再见。
她在不同城市的深夜里放纵过,却在自己的城市怯怯而行,home-town,她解构着这个英文单词,在心中默念三十遍,hometown,家乡。看着台上玩摇滚的孩子在飚电音,她在台下疯掉的人群中只是优雅的笑,旁边的人都在吞云吐雾,她克制地不拿出包里的dj mix。在这城市里,她永远只该是穿白裙打领花的公主,轮番被所有人着。演技一流的假面小宝贝,带着笑脸乖巧无比。
这有着美丽回忆的城市,是不容玷污的。
杜拉斯杜甫杜尚杜十娘,她想是否每个名人在冥冥中都有某种联系,不管是奔流不息的湄公河,或是那成为经典的小便器,上帝的手指向哪里,哪里便散发光芒。而爱情,她知道上帝的手指没有爱情,那只是在人世间流传甚久的巨大误会。缘分,她记得潘文伟说过,是一场布朗运动而已。概率问题,终究不是属于情感研究的范畴。
按着手机上的名单,上面的名字一个个寂寞如尸。她独自逛进麦当劳,要了杯冰可乐,捞起里面的冰咬得咯咯作响。冰吞下的那刻,被心里的暖如数融化,外面大大的黄色m字招牌,在熟悉城市的上空里笑。她望着排排站的路灯,忽然觉得那像一根根整齐排列的棒棒糖,而她只是被这城市宠坏的小孩,可以幸福,也可以肆意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