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的混帐们有点儿崩溃:“操啊!台上唱歌的傻逼是谁?快让他闭嘴!”
世界就是这样,没人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但看吧,所谓的处变不惊、从容应对,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嘿!嘿!嘿!
摇滚人生,其乐无穷!!
第14章
那场大规模斗殴事件结束后,德怀特先生并没有责怪詹姆斯的故意使坏。
他只是愤愤地把一个土豆饼粗暴地塞到这个坏小子嘴里,把他噎得直翻白眼。
后来,鲍德温和西奥讨论,认为德怀特先生应该挺喜欢詹姆斯的。
这就像某些老师总会对个别的坏学生印象深刻又宠爱有加,没有道理,却也没什么稀奇。
但詹姆斯对这种难得的待遇却很受宠若惊。
和兰斯这个优等生不一样,他的成长过程中是很少得到过什么额外的偏爱和优待的,所以,偶尔只要有人能稍微流露出那么一点儿善意,他一双绿眼睛就像是受到表扬的小狗一样,一下子兴奋地闪亮、闪亮起来!
兰斯看不上他这样没出息的表现,经常会在这种时候,粗暴地一把将他拽走。
然后,两个人跑去吃三明治、喝苹果酒,甚至亲密到分享一根烟。
这其实有点儿好玩。
因为在此之前,詹姆斯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兰斯成为关系这么亲近的朋友。
毕竟,兰斯是一个距离他很远的家伙。
别人家的孩子,老师心中的宝贝,长得最好看,学习最好,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甚至连亲爹老约翰都曾说过‘兰斯温菲尔德真是个好孩子’这样的话。
老实说,詹姆斯从来不敢想象自己能和这么优秀的人站在一起。
哪怕在成为队友的初期阶段,他依然认为两人只能算是一种合作,或者说雇佣关系,甚至在私底下,还很担忧自己根本没有天使说的那什么狗屎天赋,到时候就会被兰斯毫不客气地开除出乐队。
但现在,同甘共苦的经历,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尤其是兰斯之前在舞台上义气帮他出头的事,让他立刻就把对方视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于是,关系越来越好。
好到能肩并肩一起散步的地步。
每当他们起得特别早,或者工作一整夜没睡,又睡不着的时候,他们就会出门随便走走。
因为利物浦是工业城市,空气不好,清早的天空有时候也是雾蒙蒙的,但街道上还是会出现一些遛狗的人。
这个时候,往往是詹姆斯最厌烦自己名字的时候……
有一次兰斯喊了一声吉米,起码有五六个声音同时回应,其中两个的回应声还是汪汪汪!
谢谢啊,老爹!
你真是给你儿子起了个颇具国民知名度的好名字。
在兰斯发出肆无忌惮的嘲笑时,詹姆斯也只能这么讪讪地想了。
但这些细微小事反而更促进了两个人的友谊,也给詹姆斯带来了又一场改变。
因为兰斯终于再也不用顾虑交浅言深的问题,可以尽情地畅所欲言了。
他第一件事就是直言不讳又充满嫌弃地批评吉米的站姿,要求他下次站在话筒前时,务必把两腿分开站立,而不是像木头桩子一样规规矩矩地双腿并拢,显得又蠢又傻又呆,作为主唱却缺乏威严感,根本不能掌控舞台。
詹姆斯真的完全能理解他为什么以前不说这事,非要等两人关系好了才开口。
因为关系好了,他就不好意思再去打爆这嘴毒家伙的脑袋了。
什么叫木头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