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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手上活脚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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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凝脂”听成“灵芝”,这并不是很大的错误。

    燕云曹和江南林,一个在燕赵故地,一个在江南钱塘。

    老爷子那会儿,普通话国家只是倡导,还没现在那么普及。

    两个地方的人在山里组队,嘴里说得都是各地土话,沟通本来就费劲。

    出我嘴入你耳,音听得不正,字眼理会错了,这很正常。

    再加上,白首飞尸的异能本就是曹家机密。作为曹家未来的家主,二十年后会在平辈盟礼上跟老爷子一较高下的曹家猎人。曹九龙故意把“凝脂”说成“灵芝”,进行一下情报欺诈,这也是有可能的。

    以上这些情况就导致十五年后,“凝脂”的次声波攻击,在地穴里突然出现,打了林朔一个冷不防。

    林朔脑子里,事先知晓的情报被推翻了,要重新梳理。

    身体上,全身上下跟过电一样,非常难受。

    而且随着这头“凝脂”越来越近,次声波的强度也就越来越大,身体上的也越来越难受。

    这头凝脂的次声波攻击,针对的是人体皮肤和皮下脂肪,而这两样东西,正好是人体在肌肉之外,最重要的两道防御体系。

    皮肤会自愈,脂肪能减震。

    林家人的修力法门,跟外家拳的“外练筋骨皮”是两个路子,皮是不练的。

    所以林朔的皮肤,跟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他接弩箭的时候,反应速度力量都没问题,就是皮肤会受伤。

    他自己也不追求体脂率,脂肪这东西,该有就有,因为这是对肌肉很好的保护。

    所以前面正在冲过来这头白首飞尸的次声波攻击,正打在林家人的修行软肋上。

    亲身一领教,林朔就明白了。

    曹九龙当年,这是憋着要干大事。

    他**的这头白首飞尸,异能是专门针对林家人的。

    到底想干什么,不言而喻了。

    也幸亏是林朔,在自家传承上走得足够远,对自己的身体拥有超强的掌控力,这会儿全身肌肉绷紧,难受是难受,但还能抵御下来。

    要是自己差上几年功底,这会儿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可再这么下去,林朔心里也明白,不是个事儿。

    因为力量的施展,其实就在肌肉的一松一紧之间,现在自己全身绷紧了肌肉,这不仅对体力是一种不小的消耗,同时爆发力也大大受限。

    白首飞尸是高智力物种,它的次声波攻击既然有效,就肯定不会真的跟自己面对面相搏。

    这东西有脑子,跑到差不多的地儿停下来,继续吼就完事儿了,最大功率输出呗。

    真跑到人面前来,挨上一下子,犯不上。

    这东西要是没这个智商,曹家主脉十五年前有七个九寸猎人,能被它杀绝了,林朔是不信的。

    身后的那几个同伴,这会儿估计已经倒下了,指望不上。

    好在林朔对他们也从来没有指望过。

    猎人上山,最忌讳的,就是这种情况,跟猎物狭路相逢。

    论争强斗勇,跟山里的猛兽异种相比,人类从来都是弱势的一方。

    可林家人,既然能从猎门祖庭云家那里接掌猎门,自然有让人服气的地方。

    如今这种情况,其他猎人不管几寸的能耐,都会怵头。

    而偏偏林家人,那是求之不得的。

    林朔手里原本拿着的,是一根箭矢。

    这跟箭矢,有寻常人的手臂粗细,林朔手大,攥手心里尺寸正好。

    但眼下手里这武器,其实不全,这是家传黑凤长枪的前半截。

    后半截,在背后背包一侧插着。

    林家人手上的活儿,被誉为“三绝武”,分为“弓”、“箭”、“步”三门。

    其中“步”,就是腿上的能耐,这是本门的底子,林家人几千年的立身之本。

    弓法和箭法,都是当年向别家学的,有继承有发展。

    追爷的弓身,中间别看粗大,其实是空的,做了几个暗格,所以整体配重是两头重中间轻。

    它架起来是弓,抡起来就是锤。

    所以林家的“弓”,一是射术,二是锤法。

    射术,林家人当年学自薛家。

    薛仁贵三箭定天山,当时被猎门誉为十寸整的能耐。薛将军当时有个义子,就是后来林家的一代家主。

    锤法,那就更早。

    伏波将军马援,那是两汉名将,东汉的开国功臣。

    林家当时的一个传承猎人,为马援当过三年的传令亲兵。

    这位林家先祖,当时军衔是不高,但身上有能耐,深得马援器重,两人以兄弟相称。

    用锤之法,就是当年马援教的,马家那边后来没传下来,林家反而传下来了。

    林家如今的“箭”,其实是枪法,也是拆成两个分支。

    一是长枪,二是双手短枪,当年也都得自名家传授,再化为自家传承。

    其中长枪术学得,就是岳老爷的岳家枪。

    后来为了岳老爷的事儿,林家人为怹老人家洗冤,前前后后搭上了两百多条人命。

    所以林家人手上的活儿,都是上过战场,在千军万马中检验过的。

    狭路相逢,那不叫事儿。

    出于对岳老爷的敬重,林家人近战多用短枪,长枪一般是不轻易动用的。

    上回在外兴安岭,林朔扎几枪之后,也就把长枪给魏行山了,自己不再用了。

    长枪本身就是件武器,没什么重大意义,但枪法,是那位精忠报国的英雄传下来的。

    那时候碰上的东西,不够资格领教这门绝技。

    这次这头白首飞尸,名字叫“凝脂”,飞尸之王,手上沾着几百条人命,既灭族又灭村。

    这东西资格够,同时眼下的形势,也被逼到了这个份上。

    林朔单手往背后一抽,抽出另一根箭矢。

    双手一合,“咔嚓”一声机括落位,一杆接近三米的大枪,出现在他手上。

    面前“嗖”地一声,一枚箭羽袭来。

    林朔用手上长枪一挑,挑飞了暗箭。

    五十米外的雪人,倒是个会挑时机的,这一箭不错。

    但落在林朔眼里,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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