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尽力让自己选不上。
好在这么多年薇儿没丢掉的技能就是飚戏和忽悠。沈冰拉着小马哥走出人群,直奔影视城里一家为群演们准备的脸颊衣服店。她开始忽悠:“既然要参选,就得尽力。我换身行头,绝对让你眼前一亮!”
小马哥心说,你刚才突然出现的时候我眼前已经够亮了,其实不用更亮了。但是看她那么心潮澎湃,他也隐隐地期待了起来。也就过了不到十分钟,沈冰就就从试衣间走了出来。她做偶像的时候有一门训练课,就是训练她们按照不同的风格给自己搭配衣服。所以,对于她来说,服装搭配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沈冰说得一点没错,小马哥见了她,眼前都快亮瞎了。
“你、你这……捣乱是不是?!”
只见沈冰一身土灰色,上身是宽大的长摆褂子,裤子是现在流行的小混混低裆裤,远远看过去,就跟没腿了似的!更可气的是,她还把马尾辫解了,因为没有梳子,所以头发保持着马尾的折痕,蓬蓬地盖在头上。要不是戴着口罩和大墨镜,真能把她当成乞讨流民。
沈冰自信满满地走了过来,“没见识。这才是懂么?你看那些候选的妹子,一水的短裤长腿,我要是评委我眼睛都花了。我这种啊,是今夏巴黎时装周流行起来的乞丐装,只有身材比例最好的一类人才能hold得住,穿出型。这种内涵,你懂么?人家导演组懂啊!”
小马哥再打量了几回,莫名地确实顺眼了许多,有一种迷之土萌。他觉得沈冰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接下来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令人记忆深刻的演员选拔会。
十八个候选美女列成两队,依次入场,为了给出更直观的比对,两队美女同时入场,前后错开,保证每个人都将腿部完整地展现出来。
沈冰赶回去的时候差点迟到,她气喘吁吁地排在最后。十个小时之前,她的到来引来了众人惊叹的瞩目,现在,她同样引来了无数关注。要不是小马哥在一边解释,保安差点将她拦在外面。
沈冰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穿着乞丐装走进了导演组的视野中。众导演一看见她就全愣了,有一位部门导演原本在喝凉茶,当场就一口喷了出来。
沈冰面带微笑,地扫视导演组,果然,其中坐着正在用吸管喝瓶装水的孙可人。她为了保证礼貌而摘掉了墨镜和口罩,但是在一头乱发的掩护之下,没人再去注意她的容貌像不像多年前没敢出娱乐圈的一个小偶像。但是看见孙可人,她还是不自觉地低下了头。
“等下。”总导演发话了,“第二排最后那个姑娘,你是来参选的么?”
沈冰大声回答:“是!”
“你是到我们选的是什么角色么?”
“长腿美女的腿!”
在众人的窃笑中,总导演喊道:“你的腿呢?!”
沈冰正色,“这种衣服才能体现出我是个衣服架子。”
孙可人原本对这个神经病一样的女人没什么兴趣,但是听她说了几句话之后,总觉得怪怪的。这人感觉上有些熟悉,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孙可人将咬住的吸管放开,盯着这个人看。
导演有点儿生气,“胡闹!你走吧!”
沈冰太高兴了,没想到导演的审美也这么差劲,这么快就让她滚了。但是她转念一想,小马哥还在外面看着呢,她总要做做努力的样子。
于是沈冰没有走,而是卷起裤腿。她选的这条裤子,小腿部分非常紧,因为质量不好所以缺乏松紧性,卷也卷不了多高,只能露出腿肚子。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一个渔民。
这回导演简直想戳瞎自己的狗眼,没等沈冰说话呢就叫了保安:“把她拉出去!”差点说出“斩了”两字。
沈冰就这样顺利逃过了一难,速战速决得超乎想象。她一出警卫圈,就收起了喜悦的神色,换上了一脸抱歉,对小马哥说:“对不起啊,我太高估导演的审美了。”
沈冰有个毛病,每次真心觉得自己愧对别人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让自己表现得特别难过,难过得正主都觉得抱歉。最典型的就是,当年拒绝金炳权的时候发作过一次,现在,她这个毛病再次发作了。
小马哥本来还想埋怨她几句,看见她一脸生无可恋,就觉得挺心疼。好好一个美人,为了他的利益将自己打扮成了乞丐,却遭受了如此巨大的挫折,我见犹怜,我见犹怜呐。
小马哥拉着她走出了人群,安慰她说:“这都不是事儿!走,我请你吃午饭去。”
沈冰顺了顺气,真诚地说:“别介,你的三百块钱没拿到,还是我请你吧。”
这时候,小马哥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好像莫名其妙地被绕进去了。她没帮上我的忙,我安慰她干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