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虽然辛苦了点,但百灵心里竟然比在百乐门的时候更踏实。
可能她自己心里其实也清楚,在百乐门赚钱是赚钱,却不能赚一辈子那样的钱。
她遇到周公子是幸运,可有几个人有她这样的幸运呢?
要是遇人不淑,说不定就被人抬去当了姨娘,死在深宅大院里都没人知道。
想通了这一点,百灵越发重视手头的小生意。
重视生意,就要投入更多的心力。
百灵每天早出晚归的,跟周公子相处的时间就少了。
每次周公子来找她,她不是早就已经出门去做生意了,就是还忙着做生意没有回家。
有那么一两次,刚好她在家,可她又东忙西忙的,要不就倦怠得不行,根本没精力跟周公子说话,因为心思不在那上面,她连周公子难看的脸色都没看见。
长久以来,周公子有了怨言。
“我又不是没有钱,你要花用,跟我说就是了,一个女人家家的,何必把自己弄得这么辛苦呢?”
“你再看看你的手,之前纤纤玉手犹如青葱,可现在,你看你手多粗糙。”
“抛头露面,风吹雨打的,何必呢?安心在家里,当你的富家太太,不好吗?”
“若是让别人知道我的女人在卖吃食,做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放?”
“更何况,你都不放心我,连我多亲几口都要拒绝,却对着别的男人笑得跟一朵花儿一样,就生怕人不买你东西。你那摊子上的东西,我买,我都买了成不成?”
“……”
周公子的怨言爆发出来,百灵都傻了。
她从来不知道,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周公子心里竟然积累了这么多的埋怨,又这么看不上她自力更生的行为。
他只喜欢她犹如牡丹一般娇艳,等着他去呵护,等着他去采摘就好,可他却不知道她更愿意做一颗杂草,能在石缝中长出自己的生机。
一瞬间,看着自己粗糙了不少,甚至起了茧子的手,百灵就觉得索然无味起来。
站在不远处,百里静雨看着这一幕,心想,也许就是从这时候起,两人心里就起了嫌隙。只是不知道后面的事情,是周公子强取豪夺,还是怎么的。
百里静雨觉得,百灵应该在这一刻就发现了自己和周公子的不适合,她那么聪明的人,应该会拒绝周公子。
然而,百里静雨却想错了。
百灵虽然有纠结,但却并没有赶走过来看望她的周公子,除了不愿意丢了买卖之外,她也减少了卖吃食的时间。
百灵妥协了,虽然没有完全的听话,可周公子倒是也有台阶下了,两人又恢复了之前的浓情蜜意。
直到百灵的弟弟沈易生病。
因为百灵从百乐门辞了工作,现在赚的钱比之前少了许多,她又不愿意拿周公子的钱过日子,为了能支撑生活,她只能白天夜里地卖吃食,这样就疏忽了照顾沈易的身体。
沈易之前就是因为一场大病,高烧给烧坏了脑子,因此现在都十六七岁了,智力还能三四岁的孩子一般。眼看着沈易又发起了烧,回家的百灵将手中的东西一丢,连忙扑到了沈易的床边。